湖州设备吊装运输公司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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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货地:江苏省苏州
关键词
湖州设备吊装运输公司电话
详细说明
吊装需要注意什么
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吊装总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2、 吊装总量大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但在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上级主管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在进行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以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安全帽的佩戴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23014的规定;
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索具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 吊装作业如需动火,应遵守HG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与带电线相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在平稳吊起;
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15、 在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即:①指挥信号不明;②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③外拉斜吊重物;④光线不足、闪频、或作业场所有阴影;⑤重物下站人;⑥重物埋在地下或被吊重物上绑扎牵引绳并与其他管线连接;⑦重物紧固不牢,绳子打死结,不合格;索具不配套;⑧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的;⑨重物越人头;⑩安全装置失灵。
16、 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7、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指挥人员违章指挥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吊装带现场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
引起起重吊装现场事故的因素很多,根据相关部门的事故统计总结,发生机械事故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的方面
1人为因素。
在起重吊装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事故,由人为因素引起的占80%以上。主要表现在:
(1)监护人员的失误。监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特别是在进行前后移车、回转等操作时,疏于监护,造成吊机与周围物体碰撞。
(2)指挥人员的失误。起重指挥人员技术水平差,不了解吊机的使用性能,在指挥时判断能力又差,站位不正确,造成错误指挥而引发事故。
(3)操作人员的失误。由于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特别是在刚上班时,司机还未进入角色,或临近下班时,思想涣散,易发生误动作,如吊机的保护装置没投入,就会发生倾翻、过卷等恶性事故;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心理素质差,不熟悉所驾驶的机械,对传动机构、制动系统、保护系统了解不够全面,在操作中出现失控时,不能正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使事故扩大化。
2技术因素。
(1)起重机械的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或不全,造成技术数据无法查取或引用错误。
(2)技术人员不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对机械的性能了解不深,制定的吊装方案不完善;对需更换的零星加工件选材错误或加工精度不符合要求;对新型机械的控制及使用特点不够了解;对操作司机的技术指导不到位,形成吊机使用的安全隐患。
(3)技术鉴定存在问题,不能正确判断已报废的部件而继续使用,误将二手机当新机使用。
3管理因素。
(1)按规定,吊机的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并建立专门的人事档案,而且在操作新型吊机或以前未操作过的吊机之前都需要经过再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但因培训管理流于形式,司机得不到知识和技能的更提高。
(2)零备件质量直接影响机械的作业安全,特别是一些要害部件,如钢丝绳、、制动元件、受力销轴等,在进货时失去监管,给机械安全带来隐患。
(3)很多操作单位在执行制定的机械管理制度的同时,也了相应的管理细节,比如“十不准吊”、“起重机械使用、验收规定”、作业票制度等,都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的使用要求,但在实际运作中存在执行不彻底或走过场的现象。
(4)有些越级指挥,造成事故。
4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分两部分,一是内部环境,指施工企业的管理体系,即企业的机械管理部门对机械管理的运作水平;二是外部环境,指在同一施工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使用水平,以及对机械的管理体制。这2种因素约束了整个机械管理的水平。
推荐:

吊装工程安全隐患防范
1、起重机械按施工方案要求选型,运到现场重新组装后,应进行试运转实验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记录、签字。起重机经检验后可以持续使用并要持有市级有关部门定期核发的准用证;
2、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
3、起重机要避免带载行走,如需要短距离带载行走时,荷载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面不得大于50mm,并使构件转至正前方,拉好溜绳,控制构件的摆动;
4、运输时混泥土预制构件的强度不低于设计混泥土的75%,在运输过程中构件的支撑位置和方法,应根据设计的吊(垫)点设置,不应引起超应力和使用构件损伤。叠放运输构件之间必须用隔板或垫木隔开。上、下垫木应保持在同一垂直线上,支垫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以免构件受折;运输道路要有足够的宽度和转弯半径;
5、吊点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使重物垂直起吊,严禁斜吊;
6、触电事故的安全控制要点:吊装作业使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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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吊装总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2、 吊装总量大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但在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上级主管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在进行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 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以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 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安全帽的佩戴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HG23014的规定;
6、 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索具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 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 吊装作业如需动火,应遵守HG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与带电线相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 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3、 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在平稳吊起;
14、 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15、 在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即:①指挥信号不明;②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③外拉斜吊重物;④光线不足、闪频、或作业场所有阴影;⑤重物下站人;⑥重物埋在地下或被吊重物上绑扎牵引绳并与其他管线连接;⑦重物紧固不牢,绳子打死结,不合格;索具不配套;⑧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的;⑨重物越人头;⑩安全装置失灵。
16、 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7、 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指挥人员违章指挥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吊装带现场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
引起起重吊装现场事故的因素很多,根据相关部门的事故统计总结,发生机械事故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以下的方面
1人为因素。
在起重吊装安装过程中,发生的机械事故,由人为因素引起的占80%以上。主要表现在:
(1)监护人员的失误。监护人员责任心不强,特别是在进行前后移车、回转等操作时,疏于监护,造成吊机与周围物体碰撞。
(2)指挥人员的失误。起重指挥人员技术水平差,不了解吊机的使用性能,在指挥时判断能力又差,站位不正确,造成错误指挥而引发事故。
(3)操作人员的失误。由于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特别是在刚上班时,司机还未进入角色,或临近下班时,思想涣散,易发生误动作,如吊机的保护装置没投入,就会发生倾翻、过卷等恶性事故;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心理素质差,不熟悉所驾驶的机械,对传动机构、制动系统、保护系统了解不够全面,在操作中出现失控时,不能正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使事故扩大化。
2技术因素。
(1)起重机械的技术资料保管不善,丢失或不全,造成技术数据无法查取或引用错误。
(2)技术人员不注意提高自身的素质,对机械的性能了解不深,制定的吊装方案不完善;对需更换的零星加工件选材错误或加工精度不符合要求;对新型机械的控制及使用特点不够了解;对操作司机的技术指导不到位,形成吊机使用的安全隐患。
(3)技术鉴定存在问题,不能正确判断已报废的部件而继续使用,误将二手机当新机使用。
3管理因素。
(1)按规定,吊机的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并建立专门的人事档案,而且在操作新型吊机或以前未操作过的吊机之前都需要经过再培训,并取得作业资格。但因培训管理流于形式,司机得不到知识和技能的更提高。
(2)零备件质量直接影响机械的作业安全,特别是一些要害部件,如钢丝绳、、制动元件、受力销轴等,在进货时失去监管,给机械安全带来隐患。
(3)很多操作单位在执行制定的机械管理制度的同时,也了相应的管理细节,比如“十不准吊”、“起重机械使用、验收规定”、作业票制度等,都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的使用要求,但在实际运作中存在执行不彻底或走过场的现象。
(4)有些越级指挥,造成事故。
4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分两部分,一是内部环境,指施工企业的管理体系,即企业的机械管理部门对机械管理的运作水平;二是外部环境,指在同一施工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的机械管理和机械使用水平,以及对机械的管理体制。这2种因素约束了整个机械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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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工程安全隐患防范
1、起重机械按施工方案要求选型,运到现场重新组装后,应进行试运转实验和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并记录、签字。起重机经检验后可以持续使用并要持有市级有关部门定期核发的准用证;
2、起重机要做到“十不吊”;
3、起重机要避免带载行走,如需要短距离带载行走时,荷载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面不得大于50mm,并使构件转至正前方,拉好溜绳,控制构件的摆动;
4、运输时混泥土预制构件的强度不低于设计混泥土的75%,在运输过程中构件的支撑位置和方法,应根据设计的吊(垫)点设置,不应引起超应力和使用构件损伤。叠放运输构件之间必须用隔板或垫木隔开。上、下垫木应保持在同一垂直线上,支垫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以免构件受折;运输道路要有足够的宽度和转弯半径;
5、吊点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使重物垂直起吊,严禁斜吊;
6、触电事故的安全控制要点:吊装作业使用行灯照明时,电压不得超过3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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